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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子剑:请给网络一点自由的空间
发布时间:2006-11-21   浏览次数:1156190
亦子剑

  曾经,一句经典地道出了网络特质的话非常流行:“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但也许以后不但有人知道在网上你是条狗,而且还会知道你是条什么样的狗!据《重庆商报》的报道,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已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该通告规定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这好比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先把你看管起来再说,这是中国某些地方治安部门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水平?!

  看了这则报道,我彻底无语了。曾经认为网络是自由的天堂,但这些自由正在一点点地被剥夺殆尽,而且还是以高尚正义、惩罚犯罪的名义夺去,令你无法反驳无法反抗,否则你有居心不良、图谋不轨的嫌疑了。但即使有图谋不轨的嫌疑,我还是要大声呼吁呐喊:请还网络以自由!

  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相比最可贵的,除了虚拟性以外,是自由,以及由自由而产生的平等、互动和便捷等等,一旦没有了自由,网络也失去了生命力。而重庆所实行的个人上网备案制正是遏制网民自由的敌人,也许有人会说,只要你不干坏事你是自由的,问题是,是个人他有隐私,有倾诉的欲望,在这个压力日增而感普遍缺乏的竞争型社会里,很多人把向陌生网友倾诉看作是感情发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可是,一旦实行个人上网备案制,岂不是阻止了大家倾诉的渠道了吗?试问,实行备案制后大家还有向网友透露自己隐私的自由吗?还真的能与网友畅所欲言吗? 本文来自www.admin5.com

  说起来真是惭愧,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思路和管理水平,象程咬金的“三板斧”,永远只有那么几招:要么是实名制,要么是备案登记管理制,而且连理由都惊人的相似——预防网络犯罪。这些措施在多大程度上能预防网络犯罪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事实是因为有了网络实名制,以前风起云涌的各高校BBS都已经凋零不堪了。毫不客气地说,网络实名制以及上网备案登记制是网络自由的天敌和杀手,我想如果真的实行这两个制度的话,网络世界以后必然死气沉沉而了无生气,这样的网络世界还是我们需要的网络世界吗?这样的网络世界还是我们在现实世界之外寄托情感、寻找安慰的网络世界吗?

  个人上网备案登记制在遏制网络自由、扼杀网络生命的宏大叙事层面的消极意义不说也罢,单说重庆市公安局有没有资格对个人上网备案登记制进行立法并进而进行处罚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法律,不应当是限制的代名词,而更应是权利的保护神,包括保护网民自由上网以及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可是在重庆市公安局的规定中,只见对网民义务的规定而无半点涉及权利的字眼,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对管理部门则是只见权利的规定而无半点涉及义务的字眼。这不是立法(广义的立法)以及以保护人民权利为立法宗旨的法律所应采取的态度。或许有人会说,打击网络犯罪、预防网民们的财产以及人身不受侵犯不是保护大家的权利吗?消息报道说,“此前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但是在我看来,一个上网备案登记制在预防网络犯罪方面的作用极其有限,而且还有嫁祸于良民的危险。稍微懂得一点网络技术的人都知道,现在的网络犯罪大多是利用黑客手段进行犯罪,即使上网用户的IP地址固定,即使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得足够周全,这样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误导警察的正常侦察活动。因为这些犯罪分子完全可以利用网络技术躲在别人的身后,指挥别人为他进行网络犯罪活动而毫不知情,这样真正有进行网络犯罪意图的犯罪分子没有暴露出来,反而没有进行网络犯罪意图的人在表面上看来却是进行了犯罪行为的人,这样反而有利于网络犯罪分子逃脱警方的追捕而嫁祸于良民,不仅误导了侦察人员,而且还把无辜的良民视为嫌疑犯了。所以说,希望通过个人上网备案登记制一劳永逸地解决网络犯罪问题是不切实际的,也只是管理部门的一相情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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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庸置疑的是,网络犯罪确实令人深恶痛绝,所以有关管理部门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来制止和预防,但我们却不希望看到是以牺牲网络自由为代价的结局,不仅是因为牺牲网络自由不能换来网络世界的平安和宁静,更重要的是没有了自由,还要网络干什么?请有关管理部门在惩治网络犯罪时一定要记得,自由是网络的生命,所以,请给网络一点自由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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